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5人被判刑
2021年04月23日08:34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4月22日上午,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就公开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20年12月23日下午,被告人李某某伙同被告人朱某、马某、陈某、钟某等人至宿城区王官集镇尹黄村附近的朱海水库,在明知天鹅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情况下,使用气枪打伤水库中一只野生天鹅,其中被告人朱某首先发现朱海水库有野生天鹅,还拍视频发给被告人李某某,鼓动其来猎捕,并开挖掘机协助李某某、陈某、钟某,将受伤的天鹅捕获。
这只天鹅后因伤口感染而死亡,经鉴定,该只天鹅是大天鹅,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庭经过审理认为,五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根据五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具有的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被分别判刑。
最终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其他四名被告人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法院联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制定了野生动物举报奖励机制。几名被告人在捕获野生天鹅的过程中,因为被附近村民发现而被举报。
“根据我们制定的举报奖励办法,该举报人可以获得3000元的举报奖励,通过我们与举报人联系,举报人愿意把该3000元奖金捐赠给宿迁市动物园用于天鹅的饲养。”
本次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还邀请了当地群众及游客等近200余人旁听。庭审结束后,现场举行了骆马湖流域生态司法实践基地签约和揭牌仪式,并向宿迁市宿豫运河湾森林动物园,发放举报人转赠的奖励资金和捐赠2只疣鼻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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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陆鹏宇 ,秦利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