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人设陷阱诈骗1800余万,宿迁也有人中招!
2021年07月09日08:51 来源:宿豫电视台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交易安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7月5号,宿豫区法院判决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多达20人的诈骗团伙分工协作,搭建网络平台设置“雷台”陷阱,造成多人受骗,骗得金额高达1800余万元。
广东省的何某某平时喜欢上网,在2019年9月的一天,他偶然发现利用网络平台“粉丝”打赏功能,可以赚钱。被告人何某某说,“手里有粉丝的这些人,他会需要这种平台去推广,那我就从中去赚取这个手续费。”
为了获取巨大利益,何某某通过网络购买一套“雷”源代码,搭建诈骗平台,并找来了同伙李某、朱某、蒙某某等人,共同实施“雷台”诈骗。
通过微信、QQ聊天、浏览网页等方式,掌握了利用支付陷阱平台诈骗的方法,发布该平台提取的二维码,被害人扫码付款时显示支付金额为5至8元不等,但支付平台发起支付申请金额扩大100倍,实际支付金额为500至800元不等。
为了能吸引更多的人上当受骗,“推手”们不再满足“粉丝打赏”功能,还在微信朋友圈中上传色情暗示照片,大量添加微信好友,诱惑被害人上钩。
由于“雷台”的链接金额仅几元,加上众多“推手”的推广,导致许多被害人点入并被骗。截止到2020年1月份,何某某、朱某、闫某某等20人诈骗团伙,通过“雷台”骗取款项共计1800余万元,其中就有不少宿迁的受害人。2021年7月5号,何某某等人被宿豫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9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相应罚金。
法院工作人员提醒,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市民们一定要远离色情、赌博等诱惑,提高防骗意识。一旦遭遇网络诈骗,应尽快、尽量多保留聊天记录、汇款转账凭证等证据,并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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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宿豫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