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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商场 “干货”解民忧

2022年12月05日08:56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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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宪法是我国的第一大法,涉及我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宿迁市司法部门也举行相关活动,将法律课堂搬到市民身边。

  12月4日下午两点半,在市区宝龙城市广场,由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宿迁学院共同举办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宣传活动正在举行。法官们在广场上摆起了咨询台,为市民针对法律问题答疑解惑。

  市民赵女士说:“来咨询一些借条和欠条书写规范的,因为像之前,我们借别人5000块钱,虽然金额不多,但是5年前还是很值钱的,他就写了一张条子给我,也没有写身份证号,名字还不小心写错了。他们(律师)说我们书写的借条不规范,没有法律效应。”

  面对赵女士的问题,法官们详实了解情况后,根据书写的内容为赵女士提供了思路。并为赵女士科普了“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及如何正确书写方式。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法官助理龚璇说:“借条一般是因为借款形成了一个债务,然后欠条它就不一定能够明确出来基础法律关系是什么。她(赵女士)是一个借条持有人。如果说借款人有证据证明,借据不是出给这位女士,那样的话才能够推翻借条持有人主张。如果说他没有的话,在借条和款项交付都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我们一般也是会支持出借人。”

  市民赵女士说:“那些法官也都给我们讲一些书写的重要性,让我们受益颇深,平时大家也要多多注意。”

  工作人员还走进商场内,摆放“宪法宣传周”海报、挂图,并为商场里的经营户们发放宪法宣传单,教会大家如何用宪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家房女士说:“之前我们对于法律,还有宪法都不是怎么了解,而且我们又是开店的,有的时候也会遇到相关法律方面的问题。过来给我们介绍了一下这些法律的知识,感觉非常好。”

  宿迁学院法律系教授 博士 穆伯祥说:“让经营的业主,学习掌握利用法制的手段,法律精神,来解决经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避免纠纷,尤其是涉及诈骗等各种违法活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应,宪法对公民的人身、政治、经济和文化各方面的权利和自由都作出了规定。此次宣传活动主要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宪法、尊敬宪法,能够时刻用法律约束和维护自己。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刘路路说:“因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威力在于人民群众的信仰。希望通过这次普法宣传活动,能够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让宪法成为我们每个人心中的信仰,进而实现我们法治宿迁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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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依瑾 宿豫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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