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负担又轻了!“认房不认贷”正式落地
2023年09月09日09:58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9月5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优化宿迁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宿迁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这个政策将为居民购房带来哪些便利和实惠呢?
上午,在市区一家二手房门店,路先生正在询问“认房不认贷”政策的相关细节。路先生是徐州人,一直在宿迁工作,他在老家有一套商品房子正在还贷款,为了工作方便想在宿迁买房,如果按照以往的购房政策,只能以二套房标准来购买,而“认房不认贷”政策出台,对路先生来说非常受益。
市民路先生说:“(二套房)首付30%,利率比较高,现在政策下来了,首付首套房20%,利率也下调了。”
“认房”或“认贷”是银行在发放住房按揭贷款时评判首套房、二套房的标准,其中“认房又认贷”最为严格,指的是即便第一套住房贷款已还清,但因有贷款记录,再置换时仍被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从而执行更高比例的首付及房贷利率。
二手房门店负责人 赵海涛说:“在这次政策没出来之前,我们宿迁这边市场实行的是‘不认房认贷’,意思是只要你名下有房贷(无论哪个城市)那我们就算(二套房)。买房子的话是二套房利率,二套的首付。”
目前,宿迁本地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20%,贷款利率3.7%。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30%,贷款利率4.8%。“认房不认贷”政策是指,只要在当地没有住房,即使有贷款记录,购房时也可按首套来执行贷款政策,享受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那么,新政策执行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宿迁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副书记 产业发展科科长 黄艳萍说:“以家庭为单位认定,包括借款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无成套住房的,不论前期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对于曾在外地贷款购买过住房,现因工作地迁移等原因在当地无房的新市民,“认房不用认贷”能减少“月供”,提高购房支付能力,减轻购房负担。
二手房门店负责人 赵海涛说:“之前宿迁市的本地人口去外地,去苏南一带去打拼,在那边已经买了房子,而且也有房贷的情况下,这次想回家乡,购一套两室或者小三室的房子,他们完全可以享受到首房首贷。”
同样,外地夫妇在宿迁工作,在家乡有房子,房子没有出售,也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认房不用认贷”政策实施后,在宿迁购房也可以享受首房首贷。
宿迁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副书记 产业发展科科长 黄艳萍说:“可以吸引和支持外地来宿置业安家的购房人,我们将会同人行宿迁分行,共同做好政策的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