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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套作案!骆马湖水域最大涉案金额非法捕捞案公开审判

2024年06月06日08:58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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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骆马湖作为宿迁与徐州新沂共有的母亲湖,自“十年禁渔”措施实施以来,发生了一起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捕捞案件。6月5日,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环境资源法庭依法开庭审理此案,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2023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闫某、王某、张某宝、刘某北伙同他人,明知骆马湖处于禁渔期,多次在骆马湖水域内非法捕捞花鲢、白鲢等水产品。”上午,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环境资源法庭在新沂市窑湾镇五墩村,对一起公安部督办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进行审理。在侦破案件视频中可以看到,被告人在夜间行驶十余艘大马力渔艇,在骆马湖流域利用探鱼器、丝网等工具进行非法捕捞,最后统一开往岸边对渔获进行卸船。被告人赵某负责称重记账,将花鲢以每斤4.5元,白鲢每斤1元的价格出售给被告人滕某。

  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 叶春花说:“刑事案件当中有7名被告人,其中有一名是水产养殖户,他明明知道是在骆马湖里非法捕捞所得,仍然予以收购,构成了隐瞒犯罪所得罪。前面的6名被告人,其实都知道骆马湖已经处于禁捕期了,通过在夜间捕捞的方式,破坏我们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一级检察官 周庆永说:“被告人反侦查意识和能力比较强,作案时全部戴着头套,使用对讲机,所有的交易全部通过现金来进行,给我们侦查和审查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办案机关核实,本案共涉及非法捕捞渔获47412.5公斤,涉案金额达41.3万元,是目前骆马湖水域发生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宿城区人民法院骆马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庭长 叶春花说:“金额是最大的,对渔业资源的破坏也很大,所以这个案件是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仅仅要惩罚行为人,同时对他们所造成的渔业资源的损害,以及生态环境的破坏,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中,7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法院随后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闫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

  庭审结束以后,法院、检察院以及渔政现场向大家宣讲禁渔期、禁捕区、禁用工具的具体规定及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的严重后果,并向湖区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随后,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使用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金进行放流活动,放流鳙鱼苗3000斤,共计4.5万尾。

  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副支队长 段斌说:“通过这样一个活动,唤醒大家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修复水域生物多样性的这样一种意识。明天也是我们全国统一放鱼日,补充我们湖泊受损的渔业资源,通过我们司法力量,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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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陆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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