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搬进事故处理大队
2024年08月30日08:32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在我们身边,总有一些驾驶人心怀侥幸,触碰酒驾、超载等违法行为的高压线,然而,危险驾驶带来的严重后果,往往会让整个家庭都跟着承受痛苦。昨天,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审理并宣判了4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被告人胡某某在2024年6月27日,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洋河新区沿发展大道行驶至屠园岔路口某酒厂打球,一小时后,被告人胡某某又驾驶车辆回去,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查验,胡某某的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98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周建说:“对被告人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在另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中,被告人李某于2024年5月,持C1驾驶证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超过额定成员运送务工人员,从洋河新区洋河镇出发前往宿豫区某小区务工,被执勤民警查获。
超员驾驶容易使车辆不稳定,增加爆胎、失控的发生概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后果更严重。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
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 周建 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本院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庭审过程中,法庭综合考量被告人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后当庭宣判,依法判处4名被告人拘役三个月至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现场四十余名参与旁听的货车司机感触很深。
旁听人员李政说:“通过今天的庭审,我们深刻意识到超员违法行为和喝酒开车行为(危害),我们应做到饮酒后不开车。”
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助理周建说:“我们也希望通过这次巡回审判的方式,能够更好地发挥司法审判‘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