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每年最高可提24000元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再添新政
2024年10月22日08:33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为助力市民安居宜居,近期,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多项新政策,提高每年最高可提取额度,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想方设法便民利民。
在市区便民方舟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窗口,不少人正在办理相关业务。市民潘先生对公积金政策一直比较关注,得知有新政出台,特地前来咨询办理。
市民潘先生说:“之前(感觉)公积金里有余钱也不能用,现在来讲,(提高额度后)对我们普通老百姓还是比较好一点的,我们的负担减轻了,(提出来)还贷款或者还房租这个都是可以的。”
宿迁市2023年印发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单身的缴存人,每月最高提取金额为1300元;已婚的缴存人,夫妻双方合计每月最高提取金额为1600元。而近期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中,新增了生育多孩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最高提取金额提高至24000元。这对多孩家庭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管理科科长赵敏说:“我们陆续出台新政,就是为了持续优化宿迁市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人。”
此次出台的新政,不仅大幅增加了公积金可提取额度,在开户、提取和贷款结清等业务办理方面,也进行了优化。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一件事”试点业务,即一次性办结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和房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截至目前已办理近200笔。
同时,新政策还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电梯新建和更新改造,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同时,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办理次数限制;允许缴存人及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一年内,就同一套住房办理购房提取,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条件,增加缴存人自主使用的权限。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管理科科长赵敏说:“对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降低为15%。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将6个月的租房提取金额与账户余额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此外,在缴存开户业务方面,管理部门还取消单位缴存开户业务,要求提供的单位依法设立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身份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和工资表。取消“销户提取后两年内再次设立个人账户需将销户提取金额退回”的限制,此项业务,截至目前已办理1300多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