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宿迁市区“禁燃区”范围缩小了!
2024年12月26日08:57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不知不觉中,春节的脚步已然临近,过年放烟花是不少大人和小朋友最期待的事情。近日,宿迁市发布《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对燃放烟花爆竹作出最新规定,一起来了解一下。
说到放烟花,不少市民都表示,这是童年过年时的“保留节目”,近几年为了配合管理,他们已经很少燃放。记者了解到,今年宿迁市发布了新版《宿迁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自2024年1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0日。与旧文件相比,新发布的办法缩小了禁燃范围。现在,市区通湖大道、环湖大道、学成路、宿新公路、二干渠、金沙江路、麦积山路、西楚大道、北京路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按照规定,禁燃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在每日的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也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在这些时间段外,市民可以燃放。此外,特定的庆祝活动或节日,如跨年夜等,可能会有指定的烟花燃放区域和时段,市民可以关注当地相关部门的通知或公告,了解具体的燃放安排。
不仅如此,《办法》还对各监管部门职责等进行详细明确。例如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公共安全、治安管理等违法运输、邮寄、燃放、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的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
市民韩先生说:“每年过年的时候去骆马湖那边特别热闹,但是人特别多,车特别难停。我希望相关部门,对里面的车辆进行疏导。希望市区出一个地方,可以大家过年的时候放一些小的烟花,过一个热闹的气氛,在不影响其他人的情况下,放一些仙女棒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