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2019年02月24日08:22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2月23日上午,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对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叶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苏耀西到现场巡考。
根据《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实施办法》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对提请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结果应当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考试不及格并经补考仍然不及格的,提请机关应当撤回提名,并且在一年内不得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任命其职务。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考促学的方式,推动拟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知法、用法,自觉树立法治理念和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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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乃川 ,张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