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自然资源局取消7项审批类证明事项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2019年04月30日08:25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从4月月下旬开始,宿迁市取消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7项审批类证明事项,压缩办理时限、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4月29日上午,在便民方舟宿迁市自然资源局的办事窗口,宿迁远景置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仝太国带来了相关证件,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了细致的核实,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仝太国就领到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宿迁远景置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仝太国:“我昨天在网上提交申请资料,没想到今天就接到电话,来能拿规划许可证,这个速度真的蛮快的,以前最起码要三到五天。”
仝太国办证的方便得益于本月宿迁市取消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证明事项。据了解,以前企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准备申请表、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建设过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申报材料。通过改革优化整合,原本需要发改委、原规划、国土等多部门审批的项目,现在全部实现了共享。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段全猛:“我们和发改委建立的这种共享机制,可以迅速的查到发改委的项目审批,核实的相关文件,证明文件,同时我们在审批过程中实现了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切实释放改革红利,方便企业。”
不仅如此,今年,宿迁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对全局审批类涉及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取消了7项相关证明事项。其中规划相关证明5项,主要涉及规划核实、规划许可、划拨用地审批,分别为建设工程验线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明、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证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证明;国土相关证明2项,主要涉及划拨使用国有土地和不动产登记审批,分别为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行政许可合法有效性证明、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同时,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证件免费快递邮寄,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段全猛:“下一步我们自然资源局将结合商定方案,进一步优化内部的审批流程,压缩我们的审批时限,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审批效率,为宿迁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