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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 这些新规将影响你的生活

2019年05月01日08:23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春风拂面,杨柳成荫,温暖的4月即将过去,从5月1日起,很多政策也有了新的改变,一批新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一起来了解下吧!

  5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明确自2019年5月1号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同时,自2019年5月1号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号。

  税收居民个人境内居住时间由1年调为183天

  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5月1日起调整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根据新规,税收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由一年调整成183天。

  最高法发布《人民陪审员法》司法解释 杜绝“驻庭陪审”和“编外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陪审员法》司法解释及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作出具体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针对“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和“驻庭陪审”等问题,《解释》明确了排除适用陪审制的案件范围,规定个案随机抽取规则,规范合议庭评议的发言顺序,进一步明确陪审员的参审上限数;同时,还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不得安排人民陪审员从事与履行法定审判职责无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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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国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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