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文化和旅游市场“红名单”管理办法
2019年08月09日08:20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近日,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印发了《宿迁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红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将全市范围经营管理模范、表率作用突出、达到规定情形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列入“红名单”。
《办法》指出,对于被列入“红名单”的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将实施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实施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推荐申报政策试点、政府采购、政策性资金及项目扶持等五类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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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