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社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22项证明事项
2019年09月16日17:19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根据国家、省、市规定,9月10日,宿迁市人社局印发通知,决定取消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涉及人社部门的证明事项22项。
一是取消证明事项。此次取消事项涉及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备案申请、申请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等12项具体业务,共22项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考核场地及设施设备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明和预备技师证书等。其中2项不再提交;17项可通过网络核验或者部门间核查方式办理;3项改为申请人或单位书面承诺的方式简洁办理,真正做到了切实便民惠民。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根据证明事项取消后的实际工作情况,重新梳理相关工作流程,修订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并及时公示和实施,方便企业群众了解掌握和办事查询。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核查。认真梳理相关证明事项取消后信息核查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在线政务平台、数据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人社部门内部信息数据共享平台以及人社部门内部核查、政府各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加强对办事依据核实力度,防止监管真空,确保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合规,切实把“减证便民”的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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