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每月4元!宿迁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来了
2019年10月11日08:24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10月10日上午,宿迁市召开1+X新闻发布会,市城管局、市委编办、市政管办、市人社局四家单位分别发布了近期相关工作。
本次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有:《宿迁市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城市居民每户每月4元;《宿迁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19年版)》公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新参保网上自助办理功能和社会保险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发布;宿迁市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工作。
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下月开收 每户每月4元
宿迁市制定的《宿迁市市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将收费范围划定为本市市区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和个人(含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同的收费对象,将采取不同的计费方法,可以按月、按季或按年征收。其中对市区城镇范围内的居民住户(含暂住户)的征收工作,按照每户每月4元代收;市区城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由按该单位参加社保在职人数,按每人每月4元的标准向单位代收。
《宿迁市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2019年版)》公布
今年,市委编办牵头对市级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了最新的宿迁市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共6825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项目,通过公布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新参保可网上自助办理
此次,市社保中心在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增设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新参保人员网上自助办理功能。凡是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网上直接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8月30日,省人社厅印发文件,确定宿迁市工伤保险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3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
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工作
9月2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公布了市级“信用承诺+容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市级各部门承办的全部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容缺办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共信用信息在市场准入、生产许可、投资建设、中介服务、办事办证等审批服务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