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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车主注意了,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上路罚200元!

2019年10月17日08:21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发布联合通告,决定于11月1号起,采取“环保取证,公安处罚”模式,启用第一批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系统,监测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抓拍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第一批机动车尾气固定式遥感监测点位为:北京路(通湖大道转盘向东约200米)、宿支路与通湖大道交会处向东越3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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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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