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起 宿迁市区部分地区将施行“禁燃令”
2019年12月09日08:50 来源:宿迁广播电视总台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粉尘,而且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带来安全隐患。从12月15号起,宿迁市区部分地区将施行“禁燃令”,这些现象将不复存在。
7日下午,市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辖区零售门店进行一一排查,在市区马陵河一零售门店,店主称因为房租到期,已经将剩余货物全部运送到老家宿豫区大兴镇。
店主徐作信:小儿子用小轿车就拖一车来。烟花就放在家里巷子里。
按照烟花爆竹不得在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仓库以外储存的规定。工作人员立即与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大兴派出所取得联系。辖区民警立即出警,最终在大兴镇区徐作信家的过道里发现了大量烟花爆竹。
市公安局宿豫分局大兴派出所教导员郭超:我们现场进行检查,经过清点一共30多件。按照相关的规定,我们对这批烟花爆竹进行暂时扣押,对当事人将(进行)行政处罚。
在加大安全检查的同时,工作人员还在市区部分路段向过往的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倡导市民积极响应号召,摒弃陋习。此外,工作人员还深入城区、小区、商铺等场所进行宣传,以进一步扩大宣传面,将禁燃知识普及到位。
市民胡女士:烟花爆竹这一块应该禁止放,放对环境污染有害处,尽量不放就不放。
宿城区城管局幸福大队副大队长吴良杰:对我们幸福辖区1000多户商铺分发了宣传彩页,并签订了承诺书。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幸福街道和居委会。对我们辖区44个小区,1000多个单元进行张贴宣传板,让每个市民都能知道燃爆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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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