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榜样 宿迁最美人物刘向远:法驻心间品自高
2019年12月23日08:23 来源:泗阳广播电视总台
面对每一起案件,他都铁面无私、秉公办案;20年来,他用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彰显了法律的力度。他就是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长庭长刘向远。近日,刘向远被授予江苏“最美法治人物”称号。
宿迁一位老人晁丙兰,一直住在儿子当地的老房子里。今年,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儿子签了拆迁补偿协议,没想到老人迟迟不肯搬走。无奈之下,儿子将晁丙兰告上了法庭。今天,刘向远再一次登门做调解工作。经过多次的耐心劝说,老人的态度终于有所转变,并提出解决办法。
像这样的民事纠纷,做了20年法官的刘向远经常遇到。20多年前,高渡村民王先进因承包窑厂被村委会单方违约造成损失,诉讼至法院。1994年8月,法院判决村委会赔偿损失一万七千元,由于村委会无偿还能力,执行案件一直没有进展。王先进也一再上访。2012年底,刘向远调到执行局负责办理这起纠纷赔偿案。
近20年都没办结的案件,10天内刘向远他就能处理好吗?面对王先进的这一似乎不近情理的“要求”,刘向远一口答应了下来。
泗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向远:“走访、通过联系他所在的乡镇还有相关的领导,同时,我们找到这位村主任,后来村主任服从了我们的解决方案。终于,王先进确实也是在19年之后拿到了这笔赔偿款。”
刘向远始终带着责任与真诚去化解每一起矛盾纠纷,把矛盾的中转站变成终点站。由于民事诉讼案件较多,刘向远坚持每天提前一小时上班,延迟一小时下班。在案件量大难审的情况下,坚持周三、周五下午召开庭法官会议,对尚未开庭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判,决定审理思路及调查重点。20年来,刘向远累计办理案件3429起,息诉率达98.7%,在他手里判过的案件,无一例重审改判。
泗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向远:“我们法官在每一个案件中,都用自己的行为来维护着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让当事人感受到案件公平公正的处理,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