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2019年12月26日08:21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日前,宿迁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残联联合发出通知,明确将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其在县域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控制在10%以内,其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个人负担控制在5%以内。超过部分的费用经专家评审确认后,必需合理的由低收入农户大病补充保险资金予以报销,否则由医疗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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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