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16条举措 支持企业渡难关
2020年02月07日08:56 来源:宿迁广播电视总台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市委、市政府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的物资保障企业普遍存在着流动资金缺乏、用工短缺等问题,也发现了面上企业因为停工停产导致经济下滑、生产成本增加等问题。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王瑞:意见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主要是从加强金融财政支持、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减轻企业防疫负担等四个方面共16条的具体政策。
记者在这“16条意见”当中发现,意见特别对有效保障涉及疫情防控领域的名单内企业进行了重点政策扶持,将给予新增贷款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加大技术改造补贴力度等支持。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王瑞:我们对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特别是重点物资保障企业的技术改造,给予新增设备投资10%补贴,对因疫情防控需要临时转产的企业,给予升级改造投入的15%补贴,补贴标准远远超过正常情况下的的技术改造项目;对新发贷款的项目,我们的贷款成本统一要求要下降10%。
在加强金融财政支持方面,意见指出各银行机构要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投入,2020年一季度实现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幅不低于20%。
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方面,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同时,压缩退税时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工业企业暂免3个月房租。
在减轻企业防疫负担方面,要求市级层面统一规范企业复工条件,各地、各部门不得层层加码,擅自提高工作要求,加重企业负担。对企业因防疫需要支出的各项费用列入税前成本。
在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方面,实施援企稳岗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帮助企业稳定用工。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史宇芳:5条金融措施非常具体,关键在落实,不能成为企业看得见用不上的“盆景”。事实上,我市的金融机构已开始了积极行动,主动与企业对接,一些名单内的重点企业已用上了新增贷款。为了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我局近日联合市人行和市银保监局,将尽快下发任务分解表,明确时间和要求,并加强指导、监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王瑞:政策初定有效期为三个月。我们将迅速组织各个部门研究制定兑现流程,及时发布政策指南,让企业一目了然的知道政策享受的范围、条件、标准、时间,能即到即办的立即兑现,尽快将奖补资金发放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