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宿迁制定审批服务首席代表制度
2020年03月25日21:27 来源:宿迁广播电视总台
3月25日,宿迁召开“1+X”新闻发布会,宿迁市行政审批局在会上就宿迁市审批服务首席代表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详细情况向社会进行新闻发布。
2020年3月9日,宿迁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放管服”改革协调办)制定印发了《宿迁市审批服务首席代表制度》(宿协调办〔2020〕1号),并已全面施行。市级具有审批服务职能的46个政府部门和5个公用服务单位全部明确审批服务首席代表,共51名。
《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凡进入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政务服务网开展行政审批、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或公用服务单位,均要确定一名审批服务首席代表。首席代表不仅要负责外部办件的审批,也要负责部门(单位)内部的协调联动。此外,《制度》明确了首席代表肩负外部审批和内部协调职责,以及首席代表需要具备的一定条件。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会同市各有关部门认真做细做实审批服务首席代表制度,并在县区层面全面推开,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获得感”和便利度。”宿迁市政务中心主任童学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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