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兜底保障试行办法》解读:精准施策分类保障 改善住房条件一户不少
2020年04月18日08:25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在泗阳县南刘集乡花井新型社区农房改善项目建设现场,工程建设已进入最后的扫尾阶段。今年70岁的秦诗成是一名低收入户,符合低收入户买房政策,瓦房变楼房,秦诗成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泗阳县南刘集乡村民秦诗成说:“政府补助9万块钱,我天天来看,希望一下子搬来新房住。”
秦诗成享受的就是宿迁市出台的《宿迁市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兜底保障试行办法》,泗阳县依据办法,根据“四类群体”不同情况,通过落实安置补贴、建设暖心房等举措,做到“因户施策、一户一法”。
泗阳县南刘集乡花井社区副主任徐敏春说:“都可以来优先选房,价格低于成本价,让他们花最少得钱,住上新房子。”
《办法》要求:
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兜底保障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即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四类重点对象)及其他经认定符合兜底安置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
因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搬迁的房屋为该户唯一住房;
确因家庭条件困难或无稳定收入来源无法支付安置房款。
同时兜底保障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农户申请、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区)审查、组织实施”申报程序,精准确定兜底保障对象。对兜底保障对象中纳入“四类重点对象”的特困群体,实施“交钥匙”暖心房兜底安置,交付时提供简易装修,满足基本生活需要。
位于宿豫区仰化镇的涧河社区一期已经完工,已入住174户。目前该社区已有三户“四类重点对象”家庭进行了申请,两户家庭已经通过了审议。
宿豫区仰化镇涧河社区党委副书记董文倩说:针对他们的家庭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帮扶,优先推荐他们到附近的家门口就业工程进行上班。对特困家庭,我们这边也是有配套建设的兜底保障房,他们可以通过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然后可以拎包入住。
《办法》明确,兜底保障对象除全部享受 “普惠”政策外,农户还可自主选择部分缴纳(共有产权)、全款缴纳(贷款贴息)两种“特惠”方式。
共有产权方面,搬迁补偿不足部分在5年之内予以补齐的按照原安置价格结算,5年之后补齐的按照原安置价格上浮一定比例予以补齐,补齐后为其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
贷款贴息方面,搬迁补偿不足部分办理贷款的,由财政对贷款利息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贴息,凭安置房购买合同、银行证明等材料每年结算一次,贷款贴息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搬迁改善农户10.3万户,其中,农村四类重点对象1.63万户,占比15.8%;今年,宿迁市还将完善补偿政策、严格搬迁程序,稳妥抓好搬迁安置。年内新开工项目62个、新竣工住房3万套,年内搬迁改善5.1万户,确保农房改善三年行动计划完美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