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吗:宿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2020年05月25日08:34 来源:宿迁广播电视总台
宿豫区陆集镇68岁的王恒超,领取养老金已经有8个年头了,听说今年养老金又要提高,他特意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厅,了解相关信息。
宿豫区陆集镇居民王恒超:每个月增加这十几块钱以后,160块钱一个月,从元月开始就要补发了,我们心里还是感到很感谢政府在这方面对我们的关心照顾。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农村群体参保意识也明显增强。
根据《方案》标准,从今年年1月1号开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60元,到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照省定标准不低于年均8%幅度调整。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与居民收入、物价水平、财政能力等相关联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
市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科科长陈靖:本次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提高是我市进行的9联调,由最初的60元提高到目前160元,增幅达167%。本次待遇提升将惠及全市81.59万名城乡老年居民。
此外,《方案》还建立缴费档次调整机制。增设3000元、4000元、5000元缴费档次。建立缴费补贴机制,选择3000元4000元、50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每年100元、150元、200元。完善待遇确定机制。65周岁至80周岁(不含80周岁)每人每月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5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增加10元。同时,对连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增发1%的基础养老金。
市人社局副局长孙金葵: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