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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以工代训

2020年08月17日08:50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近日,宿迁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制订出台了《关于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含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e站、就业扶贫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开展以工代训。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每人每月500元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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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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