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万人受益!宿迁市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2021年07月30日08:22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近日,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决定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此次调标涉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对象共七类人员。包括: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在乡复员军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等。本次调整以宿迁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动态调整基数,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测算。本次调标自7月1日起执行,宿迁市将有4.4万优抚对象受益。
调标涉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对象:(共七类)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
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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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