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宿迁市文艺人才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2021年09月03日08:22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日前,宿迁市出台《宿迁市文艺人才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安排资金为对外引进的高层次文艺人才和宿迁市本土文艺人才给予支持。
对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全职引进的扶持标准为:A类人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B类人才80万元/人,C类人才30万元/人。对于本土文艺人才培育,获省市奖项的个人,也将获得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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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涂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