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宿迁法院在行动!
2021年10月15日18:16 来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宿迁两级法院一直高度重视直接关涉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涉食品安全犯罪的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的原则,一大批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处罚,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0月15日,宿迁两级法院召开“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自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情况:
从严从快打击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深入参与食品药品打假行动,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54件110人,涉案金额近五千万元。其中,审结因走私牛肉所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26件45人,涉案金额3360万元;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9件26人。
坚持在食品药品领域推行刑事公益诉讼
2020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3件。除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外,还判令被告人作出民事赔偿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的公益诉讼,加大了对被告人的惩罚力度,并通过让被告人在媒体上公开道歉的形式,让其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食品药品经营者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
全市两级法院通过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典型案例发布等形式增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效果,震慑了犯罪分子,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食品药品生产、销售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意识,起到了刑法的犯罪预防作用,促进形成良好的食品药品市场经营环境。
加强辖区法院审判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审理的专题培训,提高全市刑事法官的业务能力,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食品药品“安全卫士”。加强案件审级监督,对于量刑畸轻的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从统一全市法院执法尺度的角度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进一步强化刑行衔接力度,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并落实《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暂行规定》,实现全方位对接,无死角打击。此外,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定期公布已经生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被告人信息,与市工商局等单位实现联合惩戒,切实落实执业禁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