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新闻发布会】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宿迁将启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2021年12月22日15:52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为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进一步向基层延伸,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夯实食品安全基础。近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了《宿迁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意见明确了五个方面职责:
县(区)牵头负总责,定方案,出清单,抓考核。
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优化食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安全网格员队伍,确保事有人干,接得住干的好。
村(社区)按照基层网格管理基本要求,落实好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具体事项。
网格员职责。是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的主体,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协查协办。
基层执法监管单位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联络和落实制度,执法监管人员加强与网格员的互动和联动,及时梳理处置网格员上报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个方面发力,织牢食品安全保障网:
加强组织领导
将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和加强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实施,2021年底前开展工作调研,制定实施方案。2022年6月底前实现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规范运行。
落实工作责任
依托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平台形成信息收集—上报—分流—处置—反馈—核查的闭环工作流程,将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经费保障
各县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网格管理工作经费。网格员排查出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且经核查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对于网格员排查出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移交执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按照投诉举报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严格督查奖惩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将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年度食品安全专项考核内容,打通“食品安全最后一公里”,确保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抓出成效,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据悉,意见启动后将形成“县区牵头、乡镇街道负责、村社区落实、网格员协查协办”的工作格局,筑牢群众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