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23.7万名救助对象有了常年法律援助律师团
2022年06月29日08:26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为帮扶救助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宿迁市创新建立社会救助对象法律援助“申请即办+上门服务”机制,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作用,更好地维护帮扶救助对象合法权益。
在宿城区法院洋河人民法庭的乡贤诉前调解工作站,律师王梦佳正在帮她的当事人中扬镇残疾人李某进行诉前调解。
宿城区中扬镇居民李某说:“王律师主动联系到我,就是有些材料我弄不懂,她都帮我整理,整理好了就打电话给我。”
李某是建档立卡低收入户,双腿残疾。今年5月,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外出,行驶途中因避让徐某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而受伤。徐某系未成年人,且属无证驾驶。经交警认定,徐某承担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次要责任。但徐某的父母拒不支付相关费用。在社会救助对象法律需求大排查中,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了李某的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到宿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到李某家中核查案件证据材料,当场办理好法律援助审批手续,并指派村居法律顾问王梦佳承办。
“走了一个法律援助这个手续,我也调查了一些证据,然后到宿城区交庭,法庭立案,现在的话是法庭这边进行一个调解工作。”村居法律顾问、律师王梦佳说。
李某享受到的法律援助一条龙服务,正是得益于宿迁市今年出台的《关于做好帮扶救助对象法律援助“申请即办+上门服务”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全市社会救助对象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提供法律援助,并对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不作具体限制。对全市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对象和市、县(区)总工会核定的困难职工等库内人员,放开法律援助事项范围,不限于法定的刑事案件和九类民事和行政案件,对“一般人身损害、财产纠纷”等可诉事项均纳入援助范围,全部予以受理。
“自四月份以来,我们率先建立了帮扶救助对象法律援助“申请即办+上门服务”这样一个机制。我们对全市的23.7万的社会帮扶救助对象进行了一个实地的走访。”宿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杨子说。
仅走访还远远不够。宿迁市还依托各级民政部门的帮扶救助中心(工作站),建立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96个、村居(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1397个,成功打造点、线、面全覆盖的24小时全时空法律援助圈。宿城区双庄街道办事大厅法律援助窗口今年5月投入运行,工作人员陈璐每天都会为辖区百姓解答相关法律咨询。
“在我们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天有专业的值班律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宿城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员陈璐说。
法律援助“申请即办+上门服务”活动开展以来,宿迁组织市县乡三级司法行政力量,“一户一档”100%覆盖摸排社会救助对象法律需求,共走访社会救助对象23.7万人,排查各类法律需求1.2万余件,提供法律咨询8363人次,化解矛盾7002件。
“进一步完善我们的长效机制,加紧数据库的建设和数据的对接打通。同时我们给社会救助对象都发放了联系卡,就是为全市23.7万名救助对象建立这样一个常年的、常态化的法律援助的律师团,随时给他们提供服务。”宿迁市司法局局长房庆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