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2022年12月15日08:23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宿迁市出台了《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暂行办法》,自1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根据《办法》,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置5个基本档次,分别为500元/月、1000元/月、1500元/月、2000元/月、2500元/月;超过2500元/月的,提供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后,可自主确定月缴存额,最高不超过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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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