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出台《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实施办法》 9月1日实施
2024年07月22日08:22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日,宿迁市出台了《宿迁市见义勇为称号评定实施办法》,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全面施行。
办法明确,市级见义勇为称号包括“见义勇为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市人民政府每3年集中评定一次,各县(区)人民政府将见义勇为表彰活动纳入表彰奖励项目计划,适时组织开展。获得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的人员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每届评定见义勇为称号总名额不超过30名(含见义勇为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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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涂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