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宿迁7类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2024年12月20日08:21 来源: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决定调整宿迁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此次调标涉及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对象共七类人员。此次调整标准,宿迁市将有4.5万名优抚对象受益。目前全市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已经确定,各县区正在紧张落实补助资金,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优抚对象调整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补起,执行国家标准的优抚对象自2024年8月1日起补起。优抚对象将于2025年1月份统一执行新标准,并同时领到补发部分抚恤和生活补助。
调标对象(共七类):
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
“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在乡复员军人;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两参”退役军人;
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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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