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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这项补贴6月底发放到位!你符合条件领吗?

2019年04月20日13:09   来源:suqianleju

  自2004年起,为加强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藏粮于地”战略,国家先后实施多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补贴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自2016年起,国家决定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主要用于对耕地资源的保护。

  今年,国家继续实行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政策,省共下达我市资金67957万元,2月底,我市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基层〔2018〕27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全面启动了2019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发放工作,采取加强政策宣传、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等多种保障措施,通过建立补贴清册、公开公示、补贴面积及金额审定、补贴资金发放、总结上报等程序,确保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户。我市2019年补贴发放统一以确权耕地面积为主要补贴依据,标准统一为120元/亩。补贴资金计划于今年6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在补贴界定上,原则上是对种地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村组机动地在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或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国有农场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给予补贴。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以实际占用的面积为准。

  2.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3.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检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等;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等。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5.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

  6.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问:我市补贴对象有哪些?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几点说明:

  1.农民拥有承包权的耕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依据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进行发放;未签订的,应补签协议,并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发放对象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

  2.村组机动地在二轮承包或土地确权时被确认的耕地,承包给农户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种植的,依据签订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进行发放;未签订的,应补签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对象以村组机动地承包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未发包的,补贴资金由村组集体享有。

  3.国有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已发包给农场职工或其他经营主体的,也应依据签订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进行发放;未签订的,应补签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对象以耕地承包协议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由农场自行经营耕种的耕地,补贴资金归农场集体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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