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宿迁建设用地的批复
2019年06月17日10:40 来源:宿迁之声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宿迁市2019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宿)地呈字[2019]第3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及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南蔡乡陈圩村、南蔡居委会,宿迁经济开发区古楚社区罗土塘居委会、王梨园居委会、徐圩居委会、赵庄居委会、朱圩居委会等23.7656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0.7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同时将宿迁经济开发区古楚社区王梨园居委会、徐圩居委会、赵庄居委会、朱圩居委会2.378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6.1438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23.7656公顷;征收土地26.1438公顷。
二、同意你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泗洪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19年第1批次(17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
泗洪县呈报的(洪)地挂呈字[2019]第001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和征收土地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泗洪县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重岗街道董沟居委会、袁集居委会等39.8793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实施经苏自然资挂〔2018〕81号文件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
二、你市要督促泗洪县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措施。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