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镇村布局规划(2019年版)公示!
2019年08月24日09:40 来源:宿迁之声
宿迁市宿豫区镇村布局规划(2019年版)公示
一、规划目的
为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镇村布局规划,明确村庄分类和布局,支持农民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增强乡村特色、提高乡村发展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特编制《宿迁市宿豫区镇村布局规划(2019版)》。
二、规划依据
1.《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
2.《宿迁市宿豫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3.《关于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发〔2018〕19号);
4.《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工作支持加快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19〕144号);
5.《江苏省镇村布局规划优化完善技术指南(2019年版)》;
6.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三、规划期限
近期:2019-2022年;
远期:2023-2035年。
四、规划范围
宿豫区行政管辖的10个乡镇(仰化镇、大兴镇、丁嘴镇、来龙镇、陆集镇、关庙镇、侍岭镇、新庄镇、曹集乡、保安乡)和1个街道(顺河街道),总面积约621.13平方公里。
五、现状概况
宿豫区位于宿迁中心城市东部,东接沭阳县、泗阳县,西邻宿城区,北隔新沂河与新沂市接壤。新扬高速公路、324省道、325省道从境内经过,具有优越的区位优势和便利的交通条件。规划范围包括11个乡镇(街道),113个行政村(居),共计765个自然村。
六、村庄分类
规划将宿豫区现状自然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和“其它一般村庄”等5种类型引导。
集聚提升类村庄:是指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重点村和其它仍将存续的规划发展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以外新建的新型农村社区,应纳入“集聚提升类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是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城郊融合类村庄:是指城市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具有较好发展基础的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是指因避灾避险、脱贫攻坚、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和城镇规划建设等需要搬迁撤并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
其它一般村庄:是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村庄分类首先明确上述三类看得清、能确定发展方向的村庄,其它在城乡发展进程中难以看清的大量村庄应纳入“其它一般村庄”中,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
七、村庄布局规划
本次规划对象为宿豫区现状城镇建成区范围以外的自然村庄,共765个。
至2035年,宿豫区规划范围内规划发展村庄共49个: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34个,特色保护类村庄14个,城郊融合类村庄1个。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481个,其它一般村庄235个。
联系人:陈科长 联系电话84490114
宿豫区优化镇村布局规划村庄一览表
八、近期规划引导
规划近期建设25个规划发展村庄(均为改善农民住房条件项目),其中新建23个,改建(原址提升)2个;规划搬迁撤并类村庄242个。
近期启动规划发展村庄及搬迁撤并类村庄名录一览表(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