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0年05月15日09:30 来源:泗阳县
近日,泗阳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新调整政策包含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利率。政策规定,我市缴存职工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即五年期(含)以内3.025%,五年期以上3.575%。
二是恢复开办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政策规定,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具有我市户籍且在其它城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房的,可以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是提高购买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政策规定,购买我市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予以上浮20%,上浮后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我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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