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获2020年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省级专项资金21200万元
2020年05月15日09:32 来源:沭阳县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预拨2020年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的通知》精神,以沭阳2018-2020年省定工作量为基本依据,市财政局下达该县2020年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省级专项资金21200万元,其中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945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9255万元。
该县将根据《关于印发<省级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总共: 1页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