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最新通知
2020年11月15日10:15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成立宿迁市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核、论文评审、背景审查、网上公示等程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宿迁市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律顾问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韩 军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沈素青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房庆忠 市司法局局长
荣誉顾问:公丕祥 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
顾 问:马太建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刘旺洪 南京审计大学校长、博导
王太高 南京大学教授、博导
陈 清 江苏师范大学副教授、博士、硕导
尹维达 宿迁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
周连勇 江苏博事达(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
钱 智 江苏冠文(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树平 江苏德擎(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宗延军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 杰 江苏钟山明镜(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宗峦 上海浩信(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 艳 江苏金易(无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时华君 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主任
张茂其 江苏广陆律师事务所主任
胡剑桥 江苏钟山明镜(宿迁)律师事务所主任
胡 玖 江苏宿兴律师事务所主任
王 峰 江苏苏沪律师事务所主任
贾 锋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陆宝强 泗阳县临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法律顾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房庆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组织和协调等工作。
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人员自然替补。法律顾问如需进行调整,由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方案报主任委员审定。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