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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人民政府表彰!

2020年12月02日10:15   来源:微播宿迁

宿豫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年度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业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促进工业企业做优做强,推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宿豫区委宿豫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宿豫发〔2019〕13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豫区生态环保创业园建设扶持政策>的通知》(宿豫政办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部门评审、会议联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区政府决定对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等10家产业集聚先进企业、江苏阿尔法药业有限公司等34家做大做强先进企业、宿迁中玻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等69家创新创优先进企业、江苏瑞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生态环保创业园先进企业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名单附后)。

  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区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六增六强”和“三大建设”工作部署,助力“六稳”“六保”,认真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全力做好帮办服务,努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希望受表彰奖励的企业珍惜荣誉,进一步开拓进取、加快发展、创新争优,为全面建设“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豫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9年度推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业名单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3日

2019年度推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业名单

  一、2019年度产业集聚先进企业(10家,3926.62万元)

  (一)新注册项目设备投资(2家,3363.42万元)

  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1886.16万元

  宿迁中玻电子玻璃有限公司1477.26万元

  (二)外资到账(8家,563.2万元)

  宿迁泰胜尚博物流有限公司300万元

  赛得利(江苏)纤维有限公司179.7万元

  光大环保(宿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32.54万元

  宿迁爱倍诺科技有限公司27.39万元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4万元

  宿迁途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万元

  宿迁天天拍车汽车科技有限公司4.55万元

  宿迁大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02万元

  二、2019年度做大做强先进企业(34家,912.67万元)

  (一)兼并重组(1家,50万元)

  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50万元

  (二)技术改造(7家,315.71万元)

  江苏阿尔法药业有限公司82.55万元

  宿迁市群英纺织印染科技有限公司73.24万元

  江苏北斗星通汽车电子有限公司41.53万元

  江苏力引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9.42万元

  江苏丹霞新材料有限公司29.64万元

  宿迁市合诚玻纤有限公司25万元

  宿迁市鑫宏铝业开发有限公司24.33万元

  (三)规模发展(24家,486.36万元)

  1.销售首次突破(12家,161.36万元)

  正大食品(宿迁)有限公司30万元

  赛得利(江苏)纤维有限公司20万元

  宿迁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万元

  江苏恒正家纺有限公司20万元

  江苏宙际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万元

  江苏福友化肥催化净化环保材料有限公司10万元

  江苏永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

  江苏海纳新型材料制造有限公司10万元

  江苏美城街具工贸有限公司10万元

  江苏岩发桩业有限公司7.15万元

  江苏永福康卫生用品科技有限公司2.78万元

  宿迁市北国香米业有限公司1.43万元

  2.销售规模增长(4家,180万元)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万元

  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40万元

  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40万元

  正大食品(宿迁)有限公司20万元

  3.税收首次突破(8家,145万元)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50万元

  宿迁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0万 元

  江苏建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0万元

  江苏辰宇电气有限公司20万元

  宿迁嘉禾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万元

  宿迁鼎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万元

  宿迁市中塑实业有限公司5万元

  宿迁楚风橡塑科技有限公司5万元

  (四)节能改造(2家,60.6万元)

  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36.1万元

  中节能(宿迁)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24.5万元

  三、2019年度创新创优先进企业(69家,676.78万元)

  (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6家,25.23万元)

  宿迁中玻电子玻璃有限公司5万元

  江苏建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5万元

  江苏沃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万元

  江苏宙际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万元

  宿迁南翔化学品制造有限公司5万元

  江苏福瑞康泰药业有限公司0.23万元

  (二)市级示范智能车间(7家,70万元)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

  江苏建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10万元

  江苏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万元

  宿迁中玻电子玻璃有限公司10万元

  宿迁新亚科技有限公司10万元

  宿迁市汉帛服饰有限公司10万元

  宿迁嘉禾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0万元

  (三)市级科技小巨人(4家,80万元)

  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20万元

  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20万元

  宿迁思睿屹新材料有限公司20万元

  宿迁新亚科技有限公司20万元

  (四)省级专精特新产品(1家,20万元)

  江苏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万元

  (五)市级专精特新产品(4家,40万元)

  江苏益和宠物用品有限公司10万元

  江苏博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

  江苏阿尔法药业有限公司10万元

  宿迁市同创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

  (六)省级新产品新技术(12家,136.38万元)

  江苏益和宠物用品有限公司27万元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21万元

  江苏苏源杰瑞科技有限公司12万元

  旭派电源有限公司12万元

  江苏阿尔法药业有限公司9万元

  江苏福瑞康泰药业有限公司9万元

  宿迁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万元

  江苏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9万元

  宿迁市同创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万元

  江苏申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7.38万元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6万元

  宿迁联盛助剂有限公司6万元

  (七)列入省两新推广应用目录(2家,20万元)

  江苏三元轮胎有限公司10万元

  江苏煦和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元

  (八)市级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4家,40万元)

  趣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

  江苏益和宠物用品有限公司10万元

  旭派电源有限公司10万元

  宿迁澳中玻璃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

  (九)区长质量奖(3家,60万元)

  宿迁南钢金鑫轧钢有限公司20万元

  江苏惠然实业有限公司20万元

  江苏力引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万元

  (十)质量信用AAA级(1家,5万元)

  江苏健谷化工有限公司5万元

  (十一)参与行业标准的制订(1家,10万元)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

  (十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5家,100万元)

  江苏建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20万元

  宿迁嘉禾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万元

  江苏苏源杰瑞科技有限公司20万元

  宿迁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万元

  宿迁至诚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20万元

  (十三)省四星级上云企业(5家,30万元)

  江苏建友工程机械有限公司6万元

  宿迁同创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万元

  宿迁嘉禾塑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6万元

  宿迁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万元

  江苏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万元

  (十四)省三星级上云企业(14家,40.17万元)

  宿迁市益明水泥有限公司3万元

  宿迁市荣欣塑业有限公司3万元

  江苏力引建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万元

  江苏华源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元

  正大食品(宿迁)有限公司3万元

  新亚强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3万元

  宿迁市振兴化工有限公司3万元

  江苏健谷化工有限公司3万元

  江苏罗迈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万元

  宿迁市万和泰化工有限公司3万元

  宿迁市佳鑫布业有限公司3万元

  江苏亿利达纺织有限公司3万元

  江苏加康磁业科技有限公司3万元

  宿迁盈田车镜有限公司1.17万元

  四、2019年度生态环保创业园先进企业(11家,296.02万元)

  (一)设备投入(1家,150万元)

  江苏瑞智道路工程有限公司150万元

  (二)集约用地(2家,21.02万元)

  宿迁市品艺模型设计制作有限公司13.02万元

  宿迁市天润纸制品有限公司8万元

  (三)规模发展

  1.开票销售首次超亿元(1家,20万元)

  宿迁环美建材有限公司20万元

  2.开票销售首次超5000万元(1家,15万元)

  江苏润邦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15万元

  3.开票销售首次超2000万元(3家,30万元)

  宿迁市海胜纺织有限公司10万元

  宿迁市宏帛纺织有限公司10万元

  宿迁市柏丝特纺织品有限公司10万元

  4.税收首次突破300万元(3家,60万元)

  江苏泰韵制衣有限公司20万元

  宿迁市汉帛服饰有限公司20万元

  江苏嘉韵服装有限公司  20万元

  政策兑现遵循不重复奖励和统筹支付的原则。企业同时获得国家、省、市、区同一奖项的,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不重复表彰奖励。其中,生态环保创业园先进企业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设备投资奖励资金由区财政承担33.33%、受益财政配套66.67%,其余奖励资金由区财政承担50%、受益财政配套50%,自表彰奖励决定公布之日起30日内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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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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