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最新通知!
2021年03月06日10:15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宿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宿迁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五届六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
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宿迁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落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12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健康中国行动落地见效,加快健康宿迁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促进全市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加快实施《“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到2022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显著提高,健康生活方式普及程度显著提升,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全民医保制度显著完善。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全面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全面控制,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全面下降,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全民健康素养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掌握健康知识与技能,自觉维护和促进自身及家庭成员的健康。建立市级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为市级媒体等有关单位和各地开展健康科普提供支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市各主流媒体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主动提供健康科普服务。加强健康教育科普基地建设,组织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6%和32%。
2.合理膳食行动。加强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普及食品营养标签知识,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针对一般人群、特定人群和家庭,加强有针对性的营养和膳食指导,推广使用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等健康工具,促进减盐、减油、减糖。在养老机构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开展限酒科普宣传和行动干预,控制过量饮酒,减少酗酒。开展人群营养健康状况、食物消费状况监测和总膳食研究。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保持低于3%。
3.控烟行动。加大控烟宣教和违法发布烟草广告查处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吸烟、二手烟、电子烟的危害,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和电子烟。强化控烟监督执法,大力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的控烟引领作用,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促进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鼓励企业为职工营造无烟工作环境。建立戒烟服务体系,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和帮助。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80%,全市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2%和20%。
4.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促进,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逐步扩大心理健康服务覆盖面,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引导居民正确认识抑郁和焦虑症状,掌握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关注家庭成员心理状况。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0%和30%,减缓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
(二)提高全民身体素质
5.全民健身行动。加强中心城区体育公园建设,丰富和提升雄壮河湾体育公园、千鸟园体育公园、印象黄河体育公园等体育设施和全民健身项目,推进虞姬公园、洋河体育公园、酒都公园等体育设施建设,中心城区“十分钟健身圈”实施提档升级,实现乡镇体育设施全覆盖,推动全民健身城乡一体化发展。市奥体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设施实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鼓励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引导社会资金建设体育设施。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举办宿迁马拉松赛、生态四项赛、城市定向赛等品牌赛事,大力推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活动,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发展。组织体育社团进社区、进乡镇、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等公益活动,提倡“科学健身、文明健身”,举办“宿迁市科学健身大讲堂”,评选“宿迁市全民健身带头人”,表彰“宿迁市优秀晨晚练点”、“宿迁市健身达人”等。推动“体医融合”,开展体质监测,市体质监测中心对特殊人群体质实施健康干预,有针对性地为健身市民提供运动健身方案。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培养一批可开运动处方的全科医生、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师。到2022年和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不低于2.5平方米和3平方米,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3.6%和9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43%和45%。
(三)预防控制重大疾病
6.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行动。积极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加强市、县级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医学重点学科,促进专科联盟建设发展。加强儿童、精神病、传染病、老年病、康复等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建设,补齐薄弱专科医疗资源短板。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市区建立紧密型医联体,积极推动全市所有县(区)建立县域医共体。组织实施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全面落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行动,提升基层卫生同质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综合监督、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现代化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和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重大疾病防控机制,构建预防-治疗-康复-护理服务链,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模式。到2022年和203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7.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向公众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预防知识,组织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引导居民学习掌握自救互救知识技能,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监测评估和规范管理。建设市心脑血管疾病防治中心,市、县级依托现有资源加强胸痛、卒中中心建设,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心脑血管急症救治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8.癌症防治行动。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市抗癌协会等组织作用,开展防癌抗癌科普宣传,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积极开展肿瘤防治新技术引进和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强化癌症患者康复管理,发挥慈善救助在困难癌症患者救助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患者生存质量,降低患者就医负担。加强市癌症中心建设,根据肿瘤发病情况,打造重点癌症多学科联合诊疗平台,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
9.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加强市、县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中心建设,发挥家庭医生团队“健康守门人”作用,为慢阻肺高危人群和患者提供筛查干预、诊断、治疗、随访管理、功能康复等全程防治管理服务,提高慢阻肺的早诊早治率和规范管理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8/10万及以下和7.6/10万及以下。
10.糖尿病防治行动。建设市糖尿病防治中心,健全糖尿病防治服务体系,推进糖尿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加强基层卫技人员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培训,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提高基层对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的早期发现、规范诊疗能力。落实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65%及以上和70%及以上。
11.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习惯,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提倡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密闭场所、人群密集场所戴口罩,在外就餐使用公勺公筷。宣传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等呼吸系统传染病流行季节前接种相应疫苗。加强新冠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支持社会团体、企业、基金会、有关组织和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感染者扶贫救助等公益活动。加强城区养犬管理,做好犬只免疫、检疫和防疫标识的发放工作。筑牢口岸检疫防线,防控境外传染病输入。加强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危害。到2022年和2030年,完善预防接种信息系统与儿童预防接种标准化门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四)保护重点人群健康
12.妇幼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婚前、孕前、孕产期、儿童各期等阶段特点,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实行母婴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开展母婴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实施精神病、智障等残障育龄妇女精准管理,加强残障育龄妇女孕产期保健及产后避孕管理,加大妇幼人才培养力度,务实应用妇幼健康信息系统,全面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在婚前、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在孕期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对新生儿先天性疾病进行筛查,对出生缺陷儿进行治疗和康复。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残联组织建立残疾儿童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生殖健康,在农村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城市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左右和4‰左右,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8/10万左右和6/10万左右。
13.学生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开展应急救护知识培训,提升应对突发事件和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能力。持续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深化学校体育工作改革,开足开齐上好体育与健康课程,积极推进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广泛开展校园普及性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扎实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逐步建立以健康教育、监测预警、综合干预、跟踪管理等内容为一体的长效防控机制。按国家、省有关要求做好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和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级证书制度的实施工作。把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高校的考核评价。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全市健康促进学校比例达85%及以上和90%及以上,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年平均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
14.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倡导健康工作方式,大力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利,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营造企业健康文化,建设健康企业,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健康达人”评选活动。优化产业结构,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从源头消除、减轻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优化职业卫生服务,实现职业健康检查不出县、职业病诊断不出市。不断提升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持续保持在全省最低水平。
15.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普及老年健康知识,落实老年人健康管理,推进安宁疗护工作。加强老年病医院等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推进中医药特色服务,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保与医养结合政策配套衔接。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0%和65%;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16.残疾人健康促进行动。全面开展残疾预防,大力推进康复服务,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残疾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社区康复能力,依托各级医疗卫生及专业康复机构,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提供专业化康复服务。实施精准康复,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配套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场地设施,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活动,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到2022年和2030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分别达90%以上和95%以上,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
(五)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17.扩大中医药服务行动。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治疗和预防中的特殊作用,努力使中医药融入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鼓励支持中医医院创建全国和省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开展以乡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和诊疗方法。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到2022年,所有公办乡镇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到2030年,9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非药物疗法。
(六)健全全民医疗保障
18.全民医保制度完善行动。全面建成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开展医疗保障扶贫行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开展紧密型医联体总额付费试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逐步构建动态调整机制。到2022年和2030年,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0%左右和70%左右。
(七)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19.食品安全保障行动。突出“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业生产,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用农产品质量。推动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提升餐饮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推动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要求的落实,加强“阳光采购”平台建设,提高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量化等级优秀率。全面提升食品抽检合格率,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节以及群众的关注点、食品安全的风险点食品的抽检监测。到2022年和2030年,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20.药品安全保障行动。促进医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鼓励新药研发,提升药品质量,强化合理用药。综合运用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监测预警、风险管控、应急处置、信用监管、智慧监管等手段,净化药品市场环境。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加大药品行政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到2022年和2030年,社会公众对药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并持续提升。
(八)促进健康环境建设
21.农村供水保障行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平,严格落实农村供水保障责任,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新要求,加快农村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水源地达标建设、水质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体系、规范化管理体系,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体制。到2022年,农村供水保证率达97%,区域供水入户率达99%以上;到2030年,供水保证率达97%,全面提升城乡供水保障水平。
22.生活垃圾分类行动。广泛开展教育引导,加强督促指导,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到2022年和2030年,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分别达80%以上和95%以上。
23.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坚持生态立市,精塑“江苏生态大公园”,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构建有针对性的重点地区、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体系,开展典型行业、典型区域等环境与健康试点调查监测及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等。围绕构建高品质绿色公共空间体系目标,推进完善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建设。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爱国卫生工作,大力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巩固扩大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公共厕所、旅游厕所建设成果。到2022年和203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不低于14平方米和15平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九)促进健康产业发展
24.健身休闲产业培育行动。树立生态体育发展理念,综合利用我市独特的“两湖两河”自然资源,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大力发展户外运动休闲产业,建设一批以体育休闲健身为主,具有休闲、旅游、娱乐养生等特色的户外运动、训练基地,推动体育产业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持续推动体育消费,引进和巩固影响力大、参与度高的品牌赛事活动,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体育项目和运动休闲的新兴业态。鼓励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推动旅游康养示范基地建设。
(十)促进“智慧健康”建设
25.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行动。构建集成高效、统一权威的市级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加强医疗健康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数据归集质量,健全医疗健康数据资源目录,提升信息资源管理水平;开展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深入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构建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新模式,提升互联网医疗服务应用水平;推进医疗卫生行政审批改革,优化医疗机构内部流程,提升医疗健康服务和行政审批便捷化水平;推进市级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试点建设,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化应用,提供医疗健康管理智能化水平;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医疗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推动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到2022年和2030年,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个人开放率分别达60%和8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成立市健康宿迁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兼任。市健康宿迁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宿迁建设全局性工作,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将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与推进健康宿迁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各项目标、指标和工作任务。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领导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健康融入各项政策,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抓好落实。
(二)动员各方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宿迁建设,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学校、社区(村)充分挖掘和利用自身资源,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大财政卫生健康投入力度,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对健康宿迁建设投入予以重点保障。加强科技支撑,围绕影响居民健康的因素和重大疾病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加大普法执法力度,以法治保障健康宿迁建设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强化信息支撑,健全监测体系,提高疾病与健康监测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部门间、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推进健康宿迁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四)加强监测考核。按照国家和省要求,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对健康宿迁建设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围绕健康宿迁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要求,由健康宿迁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区)开展考核,并作为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的重要参考。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针对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考核办法。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树立和增强健康意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强化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建设健康宿迁、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健康宿迁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