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人民政府刚刚公布!
2021年03月28日10:15 来源:宿城区人民政府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1﹞21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基础设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古城街道办府前居委会六组;
双庄街道办白堡居委会梨园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24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周良;联系电话:84380003)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1﹞16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耿车镇大同居委会一组;
耿车镇大众居委会一组、二组、四组、十四组;
耿车镇耿车居委会韦刘组、镇东组、文化组、育才组、富民组、张庄组;
双庄街道办牌坊居委会牌坊、西蔡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24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李虎;联系电话:84553003)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
宿城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宿城征公告﹝2021﹞15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龙河镇将军里居委会(原朱大兴居委会)郭陈组
三、工作时序安排
拟于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3月29日进行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等工作完成后,由宿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凡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3月24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止。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其他权利人有异议的,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反馈。(联系人:熊维辉;联系电话:84666621)
特此公告
宿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