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批复同意!
2021年04月17日10:15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湖滨新区北部片区发展研究规划的批复
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报批〈湖滨新区北部片区发展研究规划〉的请示》(宿滨管发〔2021〕1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湖滨新区北部片区发展研究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范围南至支十二路,东至发展大道,西至骆马湖岸线,北至黑松路,面积约6.73平方公里。《规划》总体目标定位和发展战略、用地规划布局和建设开发强度控制、旅游发展策略以及生态管控等规划内容符合湖滨新区北部片区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需求,能够有效地指导湖滨新区北部片区开发与建设工作。
二、你区要加强对《规划》的深化和落实,积极与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衔接,确保《规划》有关内容和建设需求落到实处;在下一步详细规划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时,要突出滨湖特色,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环境;注重水安全问题,深化水系统研究。
三、你区要做好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确保湖滨新区北部片区各项建设按《规划》实施,有序推进湖滨新区北部片区开发与建设。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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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杜亚男/二审:汤娟/终审:冯波
作者: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