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办公室最新发布
2021年09月18日10:15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宿迁市“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五届七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3日
宿迁市“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宿迁市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宿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结合宿迁市消防救援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主要阐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宿迁市消防工作的战略意图,明确“十四五”时期宿迁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任务和发展路径,是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重要依据,是“十四五”期间宿迁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消防救援工作实施重大改革、推进重大转型的重要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消防救援工作体制机制作出科学设计,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缔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并授旗致训词,中央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开启新时代消防救援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新征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总要求,全力深化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整合社会资源,创新消防管理,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1.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各级党委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发展理念和重要论述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消防执法改革决策部署,构建完善“八位一体”消防工作责任体系,持续推进“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工作,强化问题突出领域和“一年小灶”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成效显著。“十三五”时期,火灾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1.41万处,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115家。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绿色产业洽谈会等重大消防安保任务。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长足发展。推进城镇消防规划制(修)订工作,各县(区)以及8个全国重点镇全部编制专项消防规划或专篇。“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购置消防车104辆、器材装备1.61万件(套),共计投入2.9亿元,兴建各类消防基础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240亩,建筑面积达4.7万平方米。推进省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训练中心建设,提升市级消防训练基地层次,投入495万元完成战勤保障大队营房、库室改造。完成支队本级及6个大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申领工作,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00余人,全市接入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单位新增279家。
3.社会消防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十三五”期间,市政府先后出台《加强政府专职队伍建设意见》《车辆器材装备发展五年计划(2016—2020)》《消防工作考核实施办法》《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优待机制》《消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车辆装备建设、信息化发展和消防基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宿迁市室外消火栓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为消防基础建设提供规范性文件支撑。指导民政、教育等22个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违法行为抄告、隐患联合整治等制度建设,与市、县(区)各级行业部门联合开展消防检查600余次。完善《消防安全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对严重失信单位进行联动惩戒,在全省率先实行消防信用承诺。
4.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持续健全。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优化灭火应急救援网络和战勤保障体系。探索推进消防职业培训体系改革,根据遂行任务需要制定细化绳索、潜水、水域、特种车操作等救援技术岗位,建立完善岗位资质认证与考评体系。支队级组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机动队伍,建成高层、地震、水域、化工、高速救援等专业队伍,推动“1+N”建筑消防设施专业队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3.51万次,抢救被困人员2337人,保护财产价值1.68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分别增长36.52%、37.53%、40.34%,成功处置了新扬高速泗洪段危化品槽罐车泄漏事故,顺利保障了沂沭泗流域防汛抗洪前置备勤任务,参与增援了山东寿光抗洪救灾行动、“3·21”响水特大爆炸等各项应急救援任务,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肯定。
5.消防宣传工作社会化进程逐步加快。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公众消防安全理念显著增强。全市建成5个消防主题公园、7个消防科普教育馆和20个消防体验点,共对社会开放4200余次,接待参观超30万人次。市级消防科普教育馆获评首批省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消防宣传引领作用得到跨越提升,大联动的消防宣传格局全面形成。各级宣传、教育、民政、卫健、交通、文旅等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行业系统宣教培训重要内容,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常识宣传。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不间断开展日常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村村通”“农村小喇叭”等宣传手段对村(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升,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面临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时期,也是全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体制的关键时期。总体看,消防救援工作处于社会宏观形势的深刻变革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集聚叠加期和消防救援体系建设的全新开局期。抓好“十四五”时期的全市消防救援工作,必须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主动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不断巩固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韧性和风险管控水平,持续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宿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1.消防救援工作面临重大使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工作高度重视,对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特别关心,为消防救援事业改革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对宿迁提出了“把改革创新的基因注入现代化,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的传奇”的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按照“走在苏北前列、快于全省平均、领先区域发展、赶超全国梯队”工作要求,加快建设改革创新先行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生态大公园、全国文明诚信高地,全市经济社会保持高质量发展基本态势,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筑牢安全发展底板提出了更高要求。
2.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消防安全面临新旧交织、致灾因素交错复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火灾风险较高,“三合一”“九小”场所数量大、隐患多、防范难度大。燃气、电气消防安全等顽症痼疾尚未有效解决,电商物流、新能源等带来的新问题日益凸显。消防责任体系、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修订完善,“八位一体”消防工作责任尚未闭环落实。部分地区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社会单位消防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消防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较为突出。基层消防安全监管呈现弱化趋势,工作“短腿”“无腿”问题日益凸显,消防工作责任难以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3.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全市乡镇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消防规划相对滞后,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整体建设发展,与之对应的管理制度也不够完善。部分工业园区的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救援力量不充足、消防水源保障不到位、消防通道建设不匹配等问题较为突出。消防科技创新基础薄弱、成果转化率不高,消防信息化和“智慧消防”的支撑引领、融合运用有待进一步强化。全市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现象较为普遍,现有停车设施与机动车保有量配比不足,深化消防生命通道治理“疏堵结合”措施尚未有效落实。
4.应急综合救援能力有待加强。改革转隶后,面对日益严峻复杂的消防救援形势,消防救援队伍职能任务由单一灭火救援向“全灾种、大应急”转型升级,对照国家队主力军定位要求,现有消防救援力量还存在高精尖装备器材不足、战勤保障类物资不齐、特种灾害救援专业人才缺乏、救援力量相对薄弱等突出问题,应对巨灾和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全市现有消防站点保护半径过大、分布不均,主城区消防队站布点呈空心化、边缘化现象,不能满足5分钟到达火场要求。社会应急联动机制落实不到位,应急救援力量资源分散割据,缺乏常态化的协调联动、合成训练,整体战斗力有待提升。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遵循消防工作的发展规律,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着力构建城乡统筹、责任清晰、机制健全的消防安全体系,合理布局城市消防安全设施,重点整治火灾频发区和隐患区,加强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较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基本构建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消防治理体系;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形成,主力常备力量、区域专业力量、专兼职和志愿者力量实现层级分明、分类齐全、科学布局、统一指挥;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提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消防共建共治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形成与消防改革相适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逐步健全,消防行业标准规范基本完善。积极探索基层治理创新举措,有序深化消防安全委员会架构,解决基层政府消防监督职能不明确的问题,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治精准高效,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持续改善。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持续推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装备建设、战勤保障和物资储备机构建设总体达标率100%,每个县域消防救援大队配备1套不少于1公里的远程供水系统和1套城市排涝系统。所有消防救援站与120联勤联动,消防救援人员与医护人员、救护车同步执勤、同步到场。专业救援人员持证率近期达90%,2025年末达100%,救援人员年均1次轮训、复训、专项培训率达100%,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总体达标率100%。提档升级实训基地,培训中心软硬件建设完成率近期达70%,2025年末达100%。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发展。按照“一镇一站”总体建设目标,依据标准补齐乡镇消防队站空白,新建55个政府专职队,征召队员866人,实现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全覆盖。推进省级地震救援中心规范化运行,持续推动指战员备勤楼、执勤公寓建设,开展经费保障标准化、装备配备科学化、战勤保障实战化、营房基建规范化、综合保障精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六化”建设,确保基础建设有序落实、战勤保障体系健全完善。
——科技引领支撑效能显著发挥。支撑敏捷开发、快速迭代的信息化技术架构基本完善,消防大数据中心数据获取、治理、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与政府相关部门间信息交互渠道畅通高效,火灾防控智能感知触角全面延伸,应急救援所需信息多元汇聚。消防工作信息化创新应用能力普遍增强,“数据赋能”精准排查、精准治理、精准救援成效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文明程度全面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文明程度明显提升,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基层和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有效落实,消防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消防救援站总体开放率100%,各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总体建成率100%,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总体培训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消防安全“风险共治”治理体系
1.拧紧消防工作责任链条。一是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加强消防工作统筹协调,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完善政府常务会、办公会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常态机制,每半年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消防工作,每季度听取工作汇报。建立消防工作巡查制度,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巡查、考核结果纳入县(区)党委政府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作为政府综合考核评价重要依据。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对各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固化发送消防建议、定期通报、约谈会商等工作机制,推动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完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全面核查评价责任追究和整改落实。三是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开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2022年火灾高危单位和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23年三级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在火灾高危单位推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上岗、自主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消防职业经理人等工作,强化连锁经营、集团企业消防安全垂直管理、规范管理。
2.聚焦风险高效精准治理。一是实施“互联网+”消防监管。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模式。建立火灾风险预警评估模型,实时智能评估消防安全风险,提高火灾预测预判预警能力。推广应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深化消防设施联网系统建设应用,实现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全时段、可视化监测,推进消防安全远程监督、移动执法、线上管理。二是加强风险评估管理。结合大数据分析等现代科技手段,改进完善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滚动研判和预警提示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全局性、系统性消防安全风险。定期研判新材料新产品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建立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机制,全面提升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实施集中排查整治。坚持“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重管理”防控理念,大力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集中整治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3.构建社会协同共治防线。一是强化消防信用结果应用。将消防安全信用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框架,实现监管对象消防信用记录全覆盖,严格落实失信行为认定和失信信息归集、公开、应用、修复等制度,依法实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依法实施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和有序利用。拓展消防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服务能力,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联动惩戒。二是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市、县分级组建消防安全专家库,分专业类别和行业领域成立专家组,推行专家检查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检查、隐患整改和专业评估。建立健全专家管理制度,严格资格审查、工作监督和结果应用。培育壮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队伍,规范人员和执业管理,推动超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消防安全自律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行业领域自律管理行规会规。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鼓励单位员工和知情群众举报火灾隐患。三是发挥保险作用。充分利用保险制度强化消防安全管理,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将单位消防安全条件与保险费率、理赔标准挂钩,督促投保单位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4.夯实消防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持续推进“双备案”制度落实,推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推进消防员参与执法,建立完善基层防火队伍。依法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管作用,加强火灾隐患跟踪督改。建立消防安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机制,推动县级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全部设立消防管理模块并深度应用,明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清单,加强网格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工作激励机制。依托村(居)民委员网格管理组织,探索在广大农村地区建立夜间巡查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工作,筑牢社会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5.提升消防法治化建设水平。大力宣贯、落实新修订的《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和现实需求,适时启动《宿迁市消防条例》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时清理、修改、完善与消防改革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不适应的地方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全面推进我市消防法规制度体系化建设。推广普及消防员执法和消防文员协助执法工作机制。深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监督,严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推动消防监督执法服务转型升级。严格法律法规执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制度,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到2021年底,支队、大队两级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达标。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管理,进一步简化消防审批环节,优化监督执法模式,畅通消防服务渠道,创新便民利企举措。加强政务公开建设,梳理消防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和流程指南,面向社会公示。主动融入地方法治示范创建,十四五期间,创成市级法治机关,为依法履职提供法治保障。
(二)提升各类灾害事故处置能力
1.全面实施三大提质强能工程。一是实施灭火救援能力提标工程。对标“全灾种、大应急”需要,加快从传统向新型、“一专”向“多能”转型升级。强化“三基一专”训练(练实基本体能、练强基本技能、练透基本理论,练精专业技术),大力培养“专业指挥员”“金牌教练员”和“工匠消防员”,打牢灭火救援基础,提升队伍战斗力。二是强化执勤岗位练兵固基工程。深入开展全员达标训练,固化冬训、夏训练兵模式,着力培养训练骨干,全年开展分岗位、分类别轮训工作,专业性学习培训和日常训练相结合的形式,制定培训轮训计划,形成长效机制。实施消防员分岗分级和专业救援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救援专业水平和人才培养同步提升。三是推进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建强、规范、统筹”的工作思路,实施“1+1+N”专业队伍建设模式(依托1个特勤“中心站”、1个战勤保障大队、其他N个城区消防站根据辖区灭火救援特点,分别组建地震、石化、水域、高层、高速救援等专业队伍),定期组织各专业队与应急通信、战勤保障等开展联合实战拉动演练,提升跨区域机动作战能力。指导政府专职队和执勤点灭火救援能力的提升,打造点面结合、与国家队互为补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2.强化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凸显各级消防指挥中心信息汇集及决策大脑的作用,为各级运用新信息技术提供硬件支撑及技术支撑。各级指挥中心实现辖区火灾全维度研判,为消防站建设选址、车辆装备配置、人员配置及器材装备配置提供全方位支撑。进一步整合多种形式救援力量,完成联席调度机制建设。健全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公安、应急、住建、卫健、水利、水务、交通、城管、武警、驻军等参与的应急救援联动组织指挥机构,构建上下贯通、反应迅速、左右联动的大应急调度指挥体系。探索特殊、重大灾害现场前沿指挥部建设模式、现场信息保障模式及其他救援力量调度模式,维保中心实体化运行,每年对各类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建设公网音视频会议系统;应急通信保障全面提升优化,依据常规、特种两类情景,全面优化通信保障人员、器材装备等编组,配齐配强轻型化、集成化、模块化关键通信装备。整合城市管理信息和119、110、120等应急服务资源,建成突发事件信息平台,实现紧急处置联调联动。配备越野性能良好的动中通卫星通信指挥车,具备消防卫星专网、互联网卫星以及PDT专网等网络接入能力,推动重点场所专用无线通信覆盖。
3.加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按照“全面覆盖、注重实效、标准适当、就近可及”以及“一镇一站”布局思路,科学规划消防救援队站布局,采取新建、改建、租赁等方式及模块化、移动式消防救援站等形式,加密消防队站布点,补齐乡镇消防队站空白点。配合全省高速公路消防救援支队组建工作,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消防救援站全覆盖、路网消防救援力量全联通。依法设立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性质进行法人登记。制定与消防职业特点相匹配的专职消防员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薪酬体系,建立健全工资待遇、保险福利保障机制,建立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数量与经济社会发展一致的增长机制。建立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统招、统训、统管机制和考核、奖惩制度,确保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三)建强消防科技引领支撑体系
1.高标准推动消防新基建。深化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建强数据支撑体系,全面推动清单式发布、场景化定制、一键式共享数据服务,引入微服务、数据中台、业务中台等技术应用,完善统一用户认证、地理信息、移动应用、电子证照等通用技术支撑,全面打造“松耦合、模块化、快迭代”的新型信息化底层架构。打通社会化消防连接系统,横向实现与应急管理和社会联动部门的数据共享,纵向实现与应急管理垂直条线部门的数据共享。
2.全速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快“智慧消防”与“智慧城市”深度融合,充分运用5G、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科技、新手段,推动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信息化、智能化。自主研发“智慧消防”大数据云平台,搭建火灾防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三张网”,逐步建成智能接处警、智能调度指挥、火灾智能预警、消防物联网智能监控、消防风险智能评估等N个应用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精准动态感知,实时分析决策,形成高效运行的消防智慧大脑。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职责需要,充分共享地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数据,优化应急响应、分工协作、指挥调度流程,打造科学、高效、敏捷的调度指挥体系。
3.聚焦短板弱项创新突破。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和社会单位,紧盯特种灾害处置、实战训练、安全防护技术短板;紧盯科技指挥与通信技术融合短板,研发灾害现场态势感知软、硬件设备,提升信息辅助决策能力;紧盯物流产业、节能环保、低碳技术等新兴产业,重点研发风险感知、早期预警、精准防控平台,提高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五个能力”。
(四)夯实消防工作基层基础
1.加快消防救援装备升级换代。按照“立足实际、适度超前、先急后缓、逐步到位”的原则,全面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装备、信息化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各年度消防救援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专业队建设标准所需车辆装备和新建消防站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任务。2021年,重点配备省级地震救援训练中心训练装备器材,加强地震灾害救援装备、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救援装备、化工灾害处置防护装备配备和战勤保障装备配备;市中心城区完成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火灾扑救专业队装备配备任务;洋河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队站达到一级普通消防站标准;沭阳、泗洪、泗阳至少达标一座特勤消防站,其余队站全部达到二级普通消防站标准,全市初步实现跨区域指挥调度和自我保障救援能力。2022年,市中心城区完成水域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任务;各县区基本具备处置城市内涝和日常水域灾害事故救援能力;所有消防站常规装备配备达标;重点加强化工灾害事故救援装备和侦检器材装备配备。2023年,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新建消防站以配备灭火类消防车为基础,结合各新建站级别及区域特点,以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专勤消防车为补充;更新淘汰超期服役器材装备;重点加强大跨距厂房火灾事故救援装备配备。2024年,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重点配备扑救农村火灾的小型水罐车为主,城市消防站配备举高破拆消防车、曲臂高喷车等,提升农村火灾和大跨距厂房火灾扑救能力。2025年,各县(区)针对“高低大化”火灾扑救和特种灾害事故救援车辆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配备多功能抢险救援车、侦检车、高性能多剂联用消防车等;重点加强大型灾害事故和地震、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救援装备配备,“十四五”期间,省级地震救援培训基地配备重特大灾害救援模块化车辆等装备;远程投送、应急通信、模块运输等装备配备进一步完善,独立作战和重大灾害事故遂行能力进一步增强。
2.全面提升战勤保障能力。全面统筹社会资源,构建“1+3+N”的战勤保障体系,提升“全任务、全市域、全要素”保障能力。全市建立1个市级战勤保障大队,沭阳、泗洪、泗阳3个县建立战勤保障分队,根据地区和保障任务差异分别编配10-20人,全市共配备战勤保障车辆12-17辆。加强全市战勤保障响应、力量调度、组织指挥机制,强化战勤保障能力评估,科学编制战勤保障预案,加强与江苏省级应急救援装备技术保障中心对接,积极响应省级跨区域消防联动机制,强化全市应急保障演练,提升协同保障和应急联动能力。
3.构建多元化的应急装备物资储运体系。积极融入国家、江苏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响应国家“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战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协作共享、专常兼备”的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体系总体要求。加大装备物资实物储备数量,建设市、县(区)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科学制定储备标准,优化储备结构;建立储备物资更新轮换制度,确保物资的时效性;紧抓最大风险、最不利条件,在火灾风险较高的区域储备充足救援物资;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与企业建立协议储备、产能储备等机制,拓宽物资供应渠道,整合仓储、物流等成熟储运网络和高铁、航空、物流等现代化运输方式,提高应急装备物资快速精准投送能力。
4.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新一轮城乡消防规划修编活动,对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规模城市,因地制宜解决突出问题。将公共消防设施、应急物资储备库等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统筹推动建设。加快建设消防供水体系,构建“市政供水管网为主、天然(人工)水源为辅”的消防供水格局。到2025年,市区、县城、建制镇全面补齐消火栓“欠账”,全部接入公共消防设施感知平台。开展已建消火栓智能化改造,2025年底前,智能消火栓改造率达80%。建立消火栓“户籍化”管理机制,提高消防水源建设、维护、管理水平。持续推广安装智能电动车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设施,将独立式感烟、简易喷淋设施安装纳入“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障行动”,落实经费保障。
5.加强消防荣誉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消防高危行业专项保障制度,健全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消防指战员待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参照征兵工作标准,逐步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调合作的消防员招录工作体系,进一步规范消防员征召工作流程。推动落实消防员优抚优待政策全面落地,全力保障消防救援人员配偶随调安置等安置措施和子女就学等政策执行,预备消防士在职期间(2年),消防员家庭享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的优待金或者其他优待。将消防救援队伍(集体、个人)表彰奖励纳入地方政府、党团群组织表彰奖励体系,在荣誉授予中对消防救援队伍(集体、个人)在名额上予以倾斜,执行灭火、抢险救援等重大任务,可根据政策规定开展奖励活动。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1.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实现中小学消防宣传教育师资、课时、教材全覆盖,开展好大学、高中军训新生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4个课时,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规范开展“三提示”,80%以上居民小区开展“三清三关”安全提醒,推进消防宣传“入电梯”“入公交”“入电视”,建立健全火灾隐患常态化曝光工作机制,开展“打铁趁热”式火灾警示教育,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知晓率和参与度。针对老、弱、病、残、孤寡等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农村地区“小火亡人”事故多发实际,开展“敲门入户”式消防宣传,充分利用传播快、覆盖广的农村广播“村村响”大力开展农村消防宣传,让消防安全知识“村村通”,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持续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将消防知识和技能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内容,深入推进“政府出资保障、消防承办教学、单位免费培训”工作模式,将消防安全培训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消防安全培训服务专项资金列入财政保障范围,明确市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机构和负责人。对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长、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网格员等重点人员开展免费实名制培训,确保培训率达到100%。
3.不断拓展消防宣传载体。全市范围内建成一批示范消防主题公园、示范消防主题街区、示范消防主题广场和示范消防主题公共交通工具。推广建设微型消防体验室(点),逐步覆盖社区、农村、学校和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企事业单位等,“十四五”末,全市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设置微型消防体验室(点)覆盖率达100%;社区、农村、学校和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企事业单位设置微型消防体验室(点)覆盖率达50%。“十四五”期间,市本级建设不少于1个省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3个县城建设不少于1个市级基地,人口20万以上的城镇建设不少于1个县级基地。市本级配备不少于1台大型消防宣传车,具有观摩消防影像、模拟火灾报警、演示火灾扑救、体验疏散逃生、展示消防器材等功能,实现消防宣传“动态化”。持续推进消防宣传日常报道融合化、阵地建设多样化、形象宣传常态化,建设多种形式宣传队伍,拓展多种渠道宣传平台,推进消防志愿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大力倡导社区、农村、学校就近消防志愿服务,建立完善科学评价、奖励激励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把《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纳入高质量发展和年度安全生产等考评范畴。建立实施本规划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明确推进措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项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22号)要求,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协调衔接,进一步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切实落实支出责任。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召开消防联席会议,分析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及时出台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全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地要定期召开由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掌握本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进度严格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应急厅〔2019〕52号)要求,发展改革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本规划明确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将消防队站布置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预留消防站、训练基地等项目规划建设用地,建立规划审批时同步配套建设消防站等基础设施工作机制,保障工程建设落地;财政部门要将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消防救援和其他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推动本规划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
(三)严格监督落实。要把本规划实施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上级政府要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本级职能部门落实本规划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结合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每年检查1次实施情况,并向上一级政府专题报告本地消防工作及规划落实情况。要借助社会力量和人才开展消防安全重点课题攻关和技术创新,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难题,推动本规划有效落实。要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在2023年、2025年分别对“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终期评估,切实保障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要落实规划实施进度的动态监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定期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制定并落实改进计划。
(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地区各部门要将本规划实施纳入消防安全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年底对当年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定期督查规划执行效果,对执行不力的给予曝光和严肃问责。对本规划确定的消防安全任务不完成、完成质量不高的,要对有关政府及职能部门进行督办,并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有关单位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