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缅怀】绝不允许造谣诽谤玷污英烈
2021年04月04日12:10 来源: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
“中华民族从来不缺脊梁,过去未曾缺过,现在不缺,未来也绝不会缺!”
清明时节,人们扫墓、祭祖,追思逝去的亲人,同时缅怀那些为祖国、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英烈。他们是民族真正的脊梁,没有他们的流血牺牲,哪有安宁祥和的幸福生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英烈是祖国的功臣、是人民的英雄。对一切为国家、为民族、为和平付出宝贵生命的人们,不管时代怎样变化,我们都要永远铭记他们的牺牲和奉献,倍加珍惜今日幸福生活。
今天清明节,我们更要向英烈献上一份感恩和敬仰!
然而,不久前互联网上却有人发布恶意歪曲事实真相、诋毁贬损5名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违法言论,引发网友公愤。
2月19日,南京警方对发布违法言论的仇某某(男,38岁,南京人,网名“辣笔小球”),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并提起诉讼。
随后3天内,又有7人因相同违法言论被拘,另一名旅居国外的潘姓大V贬损戍边英雄也被警方上网追逃。
3月15日,北京警方接群众举报,微博用户潘某于2020年6月23日在他人微博评论区发表造谣诋毁英雄烈士的言论。经调查,其于2020年2月2日离京出境后,一直在境外。警方敦促其尽快回国接受调查处理。
尊崇英雄、缅怀英烈、捍卫历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和合法权益,惩治歪曲历史事实、诋毁亵渎英雄烈士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是构筑维护英雄烈士权益的“铜墙铁壁”。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造谣诽谤侮辱英烈,是在挑战舆论、道德、法律的底线,伤害的是人性的良知与民族的感情,同样也难逃法律的制裁。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治的一次次亮剑,彰显了公平正义,也不断凝聚着捍卫英烈、关爱英雄的社会共识。
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将随时暴光那些造谣诽谤的谎言,用事实真相护卫英烈的荣光,不管什么人,胆敢向英烈泼污水、射“毒箭”,我们绝不答应!(孙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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