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及时语】曝光!2023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2024年03月16日09:16 来源:宿迁市场监管
食品安全
美容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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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了
如何避免在日常消费中“踩坑”?
3月14日
宿迁市市场监管系统
2023年度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揭晓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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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通过网络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宿迁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其网络店铺内上架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销售,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万元。
某花卉园艺场帮助他人做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沭阳县某花卉园艺场通过名称为“美丽日记”的刷单软件帮助用户进行刷单好评操作,帮助客户完成某电商平台店铺虚假的用户评价、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万元。
某中等专业学校发布虚假广告案
泗阳县某中等专业学校为了吸引学生就读,未经宿迁市教育局批准,自行设置一些专业,印发在招生简章中,向学生及家长发放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泗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6万元。
郑某、何某经营未按规定检疫肉类案
郑某、何某经销未按规定检疫肉类,不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属于非法进境货物,产品货值共计5.4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108万元。
王某华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王某华将某品牌白酒灌装到“梦之蓝(M3)水晶版”包装中,生产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20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宿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0万元。
宿迁某科技有限公司无证生产相关列入目录产品案
宿迁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列入目录的一次性餐盒3338箱,货值金额人民币22万余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5.2096万元。
宿迁某服饰有限公司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一次性丁腈手套(非医用)案
宿迁某服饰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情况下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加工销售一次性丁腈手套(非医用),涉案商品货值金额为175.695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58万元。
江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无维保记录等违法行为案
江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某小区57台电梯运营管理工作,存在未按照要求建立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无资质、未按要求建立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电梯无维保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湖滨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4万元。
某蛋糕店不履行优惠承诺案
某蛋糕店的微信公众号、门店展柜海报宣传“门店消费满39元赠送鲜肉月饼一个”,但是在优惠期间符合赠送条件的共计1450单,实际赠送565单,未赠送885单,违反了《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市洋河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9900元。
某酒吧以虚假名称提供商品案
某酒吧通过某外卖点餐平台设置了“动力火车”和“野格”套餐,包含1瓶“野格”、6瓶“红牛”和1份果盘,但是提供给消费者的饮品不是上述产品,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苏宿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2000元。
消费一头连着经济
一头连着民生
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今年
宿迁将在打响放心消费宿迁品牌等方面
继续发力
为宿迁市民
营造更放心更满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