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你,这周的民生大事很重要,了解一下!
2019年04月22日10:07 来源:中国政府网
本周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推进养老服务发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措施,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一要坚持不搞“大水漫灌”,实施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扩大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规模,抓紧建立对中小银行实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框架,针对融资难融资贵主要集中在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问题,要将释放的增量资金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二要推动银行健全“敢贷、愿贷、能贷”的考核激励机制,支持单独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三要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降低企业融资费用。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资金,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年度支持小微企业2000亿元担保贷款、户数10万户以上。四要引导银行提高信用贷款比重,降低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清理规范企业抵押登记、资产评估、过桥等附加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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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条例修订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切实保障申请人及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少数申请人不当行使申请权,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的行为作出必要规范。三是强化便民服务要求,通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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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包括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等六个方面共28条具体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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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禁止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业务范围从事培训业务,不得违法招收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不得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不得诱导家长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入培训机构,替代接受义务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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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日前印发通知,部署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提出,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健全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重点高校长效机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依法依规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通知明确了全国统考于6月7日开始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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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方案,部署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提出,自2019年开始,重点围绕服务国家需要、市场需求、学生就业能力提升,稳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试点院校以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为主,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及国家开放大学等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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