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2019年05月31日10:43 来源:中国政府网
自6月起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广场,为通行高速公路车辆开展ETC安装服务。交通运输部印发的《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并增加安装服务网点。按照计划,到2019年底,各省(区、市)汽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高速公路基本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公安部推出10项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措施包括:
1. 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2. 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3. 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4. 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5. 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6.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7. 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8. 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9. 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10. 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以上服务措施除第10项以外,自6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第10项措施,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行。
5月2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对养老、托幼、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的税费政策优惠。从今年6月1日到2025年底,对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对承受或提供房产、土地用于上述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6项收费。
6月1日起实施新公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予以循环利用。同时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回收企业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回收信息系统,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补充调整和完善: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二是调整完善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三是调整充实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规定;四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健全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五是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对公务员考核方式、宪法宣誓、公开遴选等方面作了修改。
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运营企业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规定汽车分时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押金最长退款周期分别不超过15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6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绿色产品标识的样式、适用范围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内容。获得认证的产品或其随附文件使用本标识时,应同时在绿色产品标识右侧标注发证机构标志;同一产品获得两家及以上认证机构颁发的绿色属性认证证书时,标注相应全部发证机构标志。
绿色产品标识的基本图案:
认证活动一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
认证活动二的绿色产品标识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