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印发通知 深入宣传贯彻《疫苗管理法》
2019年08月01日10:57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疫苗管理法》将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7月30日印发通知,就宣传贯彻《疫苗管理法》作出工作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疫苗管理法》作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具体措施,作为当前药品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计划,把握学习重点,并面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组织力量,抓紧制定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对疫苗生产实行严格准入、疫苗批签发、疫苗责任强制保险和疫苗安全信息统一公布等制度,抓紧推进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技术指南的制修订,并按照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加强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完善飞行检查、有因检查、派驻检查等工作制度。
为做好《疫苗管理法》实施的准备工作,通知明确了现阶段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的重点任务,即加强疫苗监管能力和基础建设,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完善《疫苗管理法》贯彻实施的配套政策;加快推进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准备工作,并以评估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
围绕强化疫苗药品监管执法,通知提出,要深入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多联多价疫苗和创新疫苗及防治重大疾病所需疫苗的研发,优化审评审批流程,对符合规定的品种予以优先审评审批。要严厉打击疫苗药品领域违法行为,做到对疫苗生产企业检查的高频次和全覆盖,依职责强化储存、运输、配送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监管,重点对冷链控制和流向追溯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培养、招录、资源整合等方式遴选一批作风过硬、业务精良的检查员,并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提升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