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保险” 被困15分钟以上可申请赔偿
2019年10月31日10:2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重庆电梯也能“上”保险了!10月25日,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召开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启动会,在全市推行电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权益单位每年只需花几十元购买安全责任险,一旦发生事故,每部电梯最高可获赔300万元。乘客被困电梯15分钟以上,即可获得300元的赔偿。
据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重庆在用电梯近17万部,每年以8%左右的速度递增,这意味着出现事故的概率也随之增加。电梯事故已成为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热点,电梯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压力也不断加大。
记者了解到,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从去年开始,在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方面开始了有益的探索,运用市场运作、专业协助的机制,引入专业保险经纪公司,量身设计全市电梯责任保险方案,公开招标确定承保共保体,以统保示范项目的模式,推动电梯责任保险工作。经过一年的运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已有超过一万台电梯参加这个统保示范项目,可见市场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需求是强劲的。
此次推行的电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承保内容为:因维保不到位电梯发生开门走梯、超速致使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以及电梯零部件遭受盗窃、抢劫等造成电梯故障等事故,均可通过电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进行转移,企业可选择每人8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的赔偿限额,每台电梯最高累计赔偿可达到300万元。附加险承保内容为:企业可在购买基本险的同时,根据企业自身风险状况,选择性购买雇主责任险。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模式创新设计为“一方投保,各方受益”。一般保险都是“谁投保、谁受益”,而电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则是“一方投保,各方受益”。电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复杂,涉及生产、使用、物业、维保等各方面,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存在责任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而“一方投保、多方受益”,就是电梯的使用人、物业、维保单位、管理人等任意一方投保项目,各方自动成为被保险人,避免由于电梯事故责任不清,保险拒赔的情况。
在事故定责定损方面,则创新设计了新的定责定损机制,由“保险公司单方面定损”变为“事故赔偿处理共同定损”。对重大、有争议的案件,由协会、企业代表、行业专家、保险公司与保险经纪公司,共同组成专家委员会,进行事故鉴定。改变事故受害人的弱势地位,全方面维护投保企业和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减轻政府在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
电梯安全责任险还针对重庆市老旧电梯数量不断增加,困梯故障易发的问题,设计了困梯赔偿条款,而且困梯赔偿起赔标准是15分钟(高于困人30分钟的要求)。乘客因电梯故障困梯达到15分钟以上,均可获得每人最高300元的赔偿。困梯达到30分钟以上,可获得每人最高500元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