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市场监管局“五项机制”治理成品油市场取得明显成效
2019年12月06日10:57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迁市市场监管局综合利用多样化工作手段,借助信息化治理平台,调动多元化社会资源,完善成品油市场治理“五项机制”,全市油品抽检合格率从2017年的低于80%,提高到96%,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行政指导与行政约谈相结合,完善主体约束机制。一方面,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组织开展成品油经营主体专题培训,邀请质检机构专家、高校教授、法官律师等解读成品油检测指标、制度规定和法律责任,督促成品油经营者诚信自律守法,落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对抽检不合格单位开展集体行政约谈,剖析违法行为,讲解制度规范和法律后果,纠正违法行为。同时将约谈全过程进行网络在线直播,超过20万网民“围观”,取得较好社会反响。
二是日常抽检、靶向抽检和跟踪抽检相结合,完善监督抽检机制。在日常全区域随机抽检的基础上,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干线、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集中地为重点区域,开展靶向抽检。以消费者投诉集中、媒体曝光、历次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为目标对象,实施不间断跟踪抽检。多层次、多角度、抽检层层递进,互相补充,提高抽检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以检促改的目标,督促成品油市场规范经营。对于连续3次以上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点,探索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并移交许可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的“双吊销”处罚模式。
三是专项督查与暗访督查相结合,完善问题发现机制。一方面,组织执法人员分片分组对成品油经营场所进行全域督查,以工作的全面性,展现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另一方面,对于有疑似违法行为的成品油经营场所,组织执法人员、志愿者、记者进行暗访督查,制作消费维权电视节目,真实反映成品油经营场的行业内幕,起到震慑作用。
四是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相结合,完善违法处置机制。对于检查督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案件情节,依法予以处理。同时,依据《宿迁市侵害消费者权益失信行为认定办法(试行)》,对油品抽检质量严重不合格的41户经营者进行失信认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倒逼成品油经营单位纠正违法行为,提高守法自觉性。
五是公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相结合,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将宿迁手机台、速新闻等新闻媒体作为信息公开的主通道,发布油品质量升级信息,公布成品油抽检质量不合格单位名单,保证公众知情权,拓宽公众监督途径。联合市广电总台推出消费维权电视专栏节目“我的消费我做主”,制作播出“你家爱车‘吃’得怎样”、“蓝天保卫战 宿迁不能落后”等主题节目。同时,在节目中开辟群众互动栏,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举报成品油违法行为,让广大市民都成为监督者,构建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