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315个市场监管局、消协组织“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宣传联系点”的通知
2019年12月21日10:2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为认真落实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中国消费者报》在消费维权和引导消费新闻宣传的舆论阵地作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基层一线消费维权工作创新实践和典型经验,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商请中国消费者协会同意,中国消费者报社在全国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宣传联系点。
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管局、消协(消保委、消委会)推荐,中国消费者报社决定授予315个市场监管局、消协组织为“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闻宣传联系点”。
联系点是中国消费者报社与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密切沟通的重要纽带。我们将努力发挥独特优势,认真倾听联系点对新闻宣传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推广联系点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希望联系点单位创新探索,引领示范,以点带面,从线到片,努力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闻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中国消费者报社
2019年11月25日
总共: 1页
作者:中消